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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币圈整治或将至

imtoken中文版app 2023-01-17 01:04:10

5月18日,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与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切实强化社会责任,不使用虚拟货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不承保虚拟货币相关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而不是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

“这三家机构此次的发布,呼应了此前博鳌亚洲论坛官方讲话以及中信银行禁止虚拟货币交易账户的规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严格态度。” 金融科技专家苏小睿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虚拟货币不同于我们之前所有的投资,因为虚拟货币不与任何实物挂钩,所以它本身没有价值,作为货币也没有稳定性。很多虚拟货币的价值不是通过市场规律,这是意见领袖的几句话决定的。” 中国并购公信托协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告诉本报记者。

截至发稿时,比特币价格约为 44,000 美元,较 4 月中旬的峰值 65,000 美元下跌约 30%。仅5月17日,加密货币市场就有23.4万人平仓,平仓金额高达140亿元。

记者了解到,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货币没有真正的价值支撑,其价格很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

为应对虚拟货币风险,三大协会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切实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管,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升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如有案件,需按程序及时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和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方式,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

此外,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提供网上营业场所、商业展示、营销推广、有偿导流等服务,发现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提供有关问题的线索,并提供相关调查和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帮助。

三协会表示,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自律规范采取行业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管理部门报告,如涉嫌犯罪,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虚拟货币非法活动日益猖獗

公告称,将开展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等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交易。交易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行代币票据等犯罪活动。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基于虚拟货币的案件不断增多。数据显示,2016年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例文件只有390件,到2020年已经增长到1761件。

公告称,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基于虚拟货币概念的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炮制概念,炒作“空气币”,将传销打着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为数字货币“伪装”。投资等级、奖励方式、提现规定、网络传销。该平台已在全国12个省市招募了近2000名会员,累计涉及金额超过2亿元。

5月7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4个20多岁的年轻人想通过虚拟数字货币赚钱。2020 年 9 月上旬,广东省珠海市 4 人通过建立网站并发布在 EOS 区块链上,合谋创建并发行“翡翠币”,计划低买高卖获利。本案主犯钟某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5月13日发布的《2020上海金融追诉白皮书》显示,虽然涉及网络借贷平台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非法集资宣传手段不断更新,如不正当使用“区块链”和“计算能力”。“虚拟货币”等新概念让投资者感到困惑。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方式,从过去的传单、电话,逐渐演变为举办论坛、邀请专家、培训等。虚拟货币等

北京大学光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员田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非法数字货币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传销经营模式、承诺高回报、营销人员“有钱有势”、努力为购房者创造发家致富的梦想。“未来,希望政府和互联网金融协会定期做好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为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震慑违法行为。” 。” 田丽说道。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陈波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央行数字货币以外的任何虚拟货币在中国大陆都是违法的,投资者应牢记这个标准。当前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欺诈、传销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工具是一个全球性的监管问题。加强投资者教育是一方面,贪婪和人性是另一方面。未来监管应加强科技手段应用,从源头上严把控,同时重点关注老年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避免发生大规模风险事件。

三大协会也在公告中提醒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权益受损。应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买卖关联交易充值码、划转关联交易资金等,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